按照河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杜绝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保障基金安全,现将我县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
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定期待遇领取人员。
二、认证时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每年认证。认证时间为10月8日-11月30日。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全年均可认证,10月8日-11月30日为集中认证期。
三、认证方式
为方便待遇领取人员足不出户即可完成认证工作,按照新区公共服务局要求,我县采用手机下载“雄安智慧社保”软件,进行网上面部识别方式进行认证。“雄安智慧社保”软件可通过搜狗、百度、安卓系统、苹果IOS系统等应用市场搜索下载,也可通过使用手机浏览器扫描识别雄安智慧社保“